通知公告
各部、处、室、中心,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津教安函〔2022〕11号)相关要求,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安全“三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方案》发至各部门,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请有意向报名“三微”作品的部门,在4月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保卫处OA邮箱。
保卫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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