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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3-03-02 10:49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

万物复苏,春意盎然,大地回暖。春季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量大,是火灾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排,及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部门强化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清醒认识到学校防火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防火工作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学生公寓、食堂、商业街、图书馆、实训室、计算机房、体育场馆、报告厅、河东校区、河西校区等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及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防火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检查。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防火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师生员工熟练掌握日常防火常识和火场自防自救技能,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认真检查、整改到位

各部门要认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教学楼等区域的管理和检查,规范师生用火用电行为,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枯枝杂草等。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校园内私自堆放杂物、垃圾,严禁焚烧垃圾、树枝树叶等。严把源头,严格治理,严格管控,切实做到隐患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追责到位。

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全国“两会”期间,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按照《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校内第三方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形成整体合力,筑牢安全屏障。



党委安全工作部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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